問答訊息
〉 外勞薪資與相關費用
2016-05-04
外勞薪資與相關費用
Q:外勞就業安定費減免問題
Q:外勞就業安定費減免問題
A:雇主聘僱外籍看護工每個月應向勞委會繳納就業安地費,若雇主或被看護者具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資格者,可減少就業安定費之繳納。
一般:2000元/月
中低收入 (中低收入領有老人生活津貼或領有身障生活補助者):1200元/月
低收入戶(依社會就助法所列冊之低收入戶):600元/月
若符合中低收入或低收入資格者應檢附以下文件之一:
一、 | 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鄉(鎮、市、區)公所所開具之列冊低收入戶(或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證明文件,內有雇主或被看護者姓名,及資格生效日期。 |
二、 | 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鄉(鎮、市、區)公所核定為低收入戶(或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相關文件影本,內有雇主或被看護者姓名,及資格生效日期。 |
問題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