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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3
外籍農工新聞與規定
外展農務服務申請案件勞動部尚未收到

外展農務服務申請案件勞動部尚未收到

避免加退保爭議 外勞人數認定標準修正

 考量外展農務工作實務與產業類工作相當,基於法規明確性與審查作業之一致性及避免勞工保險加退保認定等爭議,勞動部表示,對於聘僱的外勞人數,將修正限定為「不得超過雇主所屬同一勞工保險證號申請當月前二個月之前一年參加勞工保險之國內勞工平均人數」。

  勞動部預告修正「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19條之十草案,為因應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外展農務工作業於108年4月3日修正發布,基於法規明確性及申請審核之作業需求,因此將預告期間縮短為 15 日,有意見者應於108年10月3日前以書面寄送或電子郵件提出。

  現行條文為「外國人受前條雇主聘僱從事外展農務工作之人數,不得超過雇主所屬同一勞工保險證號之國內勞工人數」,將修正為「外國人受前條雇主聘僱從事外展農務工作之人數,不得超過雇主所屬同一勞工保險證號申請當月前二個月之前一年參加勞工保險之國內勞工平均人數。」

  農委會日前開記者會表示,截至9月4日止,已通過22件申請辦理外展農務服務,共核可207人,不過,勞動部指出,目前尚未收到申請案件。

  據了解,外勞從事農業工作的勞動條件相關規範與產業外勞相同,都是適用勞基法,不過目前各外勞來源國的勞動契約範本並未將「農業」納入,造成部分雇主或是仲介不知如何驗證。對此,勞動部表示,已積極與各國協商中,另若是選擇泰勞從事農業,泰國沒有拒收。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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