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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9
外籍農工新聞與規定
外展農務服務22件通過 核定207人

外展農務服務22件通過 核定207人

共106件申請案 最快10月起分批入境

 為緩解農業缺工問題,農委會於今年5月8日公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審核外展農務服務計畫書作業要點」,並受理有意願擔任外展機構的單位,申請外展農務服務計畫。農委會表示,截至9月4日止,已受理106件申請案,經過農業勞動力管理小組審查,已擇優通過22件申請,核可207人,預計10月份以後將分批入境。

  這項試辦方案暫定為400名,後續如仍有申請需求,且服務成效良好,農委會將再與勞動部討論擴大名額。

  「農委會審核外展農務服務計畫書作業要點」當中規定,符合擔任外展機構的單位須為農、漁會、農林漁牧有關的合作社或非營利組織,由其擔任雇主,負責外籍移工引進、工作分派、住宿與膳食安排、生活管理規劃、教育訓練、職場安全措施及必要的交通接送等管理工作。符合資格的外展單位,可持申請書、雇主資格證明文件及外展農務服務計畫書,向農委會辦理審查。

  輔導處表示,目前已通過的申請案中,以雲林縣農會、彰化縣農會兩個外展單位各核定30人為最多;縣市別部分,也以農業大縣雲林的申請案及人數最多,不過其他縣市包括台南、高雄、彰化等,也都有通過審查的單位。

  為確保外展農務服務品質及計畫辦理成效,外展單位提出申請後,農委會將邀集產業輔導單位、地方政府及專家學者組成農業勞動力管理小組,審查申請機構所提外展農務服務計畫書,於7月召開首次會議。另為評估外展農務服務計畫可行性,規範申請機構最近一年財務狀況不得有負債等營運風險偏高情形,近三年考核成績至少一年為優等或甲等,申請人數為5人以上具備外展服務擴散量能,讓試辦計畫能順利推動。

     農委會指出,外展農務服務由農會、漁會、農林漁牧合作社或非營利組織擔任外展機構,希透過運用人力調度管理,協助改善農業季節性需工的問題。本次外展農務服務試辦方案主要目的在補充基礎勞動力外,該會希望透過試辦方案讓農民熟悉外展農務服務模式,逐步建立勞動力整合平台。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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