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 外籍漁工新聞與規定
2019-03-11
外籍漁工新聞與規定
勞動部預告漁船船員納入責任制 有意見3/20前提出
勞動部預告漁船船員納入責任制 有意見3/20前提出
由於漁船船員在海上作業期間之工作型態有其特殊性,船員之出勤時間時難盡符預期,勞動部預告「核定漁船船員為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一之工作者」草案,有意見者可於3月20日提出。
行政院長蘇貞昌2月底時視察屏東東港魚市場時,宣布要將漁船船員納入《勞基法》第84條之1(責任制),勞動部火速通辦理進行法案預告程序。
勞動部106年就有針對漁船船員納入責任制召開過勞動基準諮詢會,當時也已同意,不過內部評估只開放4週彈性工時,且在這4週每天最長工時為12小時,但漁船船員與一般勞工作業特性不同,包括漁船出海到魚群中間勞工都是休息,很難界定工時。在漁汛時期,漁船船員工作工時可能會超過法定12小時,且工作內容性質特殊,因此勞動部預告將漁船船員納責任制。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人力仲介 |外勞、 外籍看護工、 幫傭、 廠勞、 監護工 等最棒的外勞申請 服務請找東南亞外勞仲介
東南亞外勞申請洽詢專線:市話請撥0800-01-1234/手機請撥(02)2763-1234或加入Line@帳號https://line.me/R/ti/p/%40seacomtw_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