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陳先生因為擔心外籍看護工阿莉會不小心將護照與居留證弄丟,他可以要求阿莉交出護照與居留證,代為保管嗎?
答:除非外勞朋友同意委託保管否則不可以非法扣留或侵占所聘僱外勞之護照、居留證件或財物。非法扣留外勞朋友證件將會被處新台幣6萬元至30萬元罰鍰,嚴重將依法將廢止雇主聘僱許可。
外籍看護工阿雅主要是照顧王奶奶,因為阿雅想要多賺錢,所以王爺爺就同意阿雅幫忙獨居的蔡奶奶打掃房子,這樣可以嗎?
答:當然不可以,依照就業服務法第73條第1點 與第2點規定,合法受僱之外籍勞工不得為許可外之雇主工作與自行從事許可之外工作,違者將會廢止受僱外籍勞工工作許可,並遣返回國。另外雇主亦不得指派外籍勞工從事許可之外工作,違者將處3萬至15萬罰緩,限其不改善,將廢止雇主聘顧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