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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介評鑑要點未註明年份 持續有效 


仲介評鑑要點未註明年份 持續有效
評鑑項目與配分 98年與97年相同

 有仲介詢問98年度仲介評鑑項目為何?勞委會指出,98年度仲介評鑑項目及配分與97年度相同,勞委會強調,如仲介評鑑項目與配分更改,一定會在要評鑑年度之前公告,讓仲介業者能清楚了解規定。

 勞委會說明,由於98年1月13日公佈新修正「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從事跨國人力仲介服務品質評鑑要點」,其中並未註明「年度」,因此只要未重新修正,該評鑑指標項目與配分就會一直有效。

 仲介注意,在明年實施98年度仲介實地評鑑時,其評鑑指標仍與97年相同分2種,一種係評鑑當年度辦理從事仲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8款至第10款規定工作之外國人聘僱許可(初次、重招、遞補、承接)申請案之仲介機構。另種係評鑑當年度未辦理從事仲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8款至第10款規定工作之外國人聘僱許可(初次、重招、遞補、承接)申請案之仲介機構,也就是僅從事白領外勞送件、仲介本勞或是從未引進外勞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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